法官猥亵当事人,执法犯法更应重罚|正观视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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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握法槌的法官,竟在法院办公室里,对案件当事人实施猥亵,如此知法犯法,引起强烈公愤。
据新黄河报道,近日,山西省吕梁市王女士举报,其在处理离婚案时,2025年9月5日被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以有新证据签字为由,叫到办公室,询问案件情况过程中,遭对方语言骚扰、强行搂抱亲吻、触碰隐私部位。
在一段长达16分钟的录音中,吕某某先后说出“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(漂亮)”“你真吸引人”“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的多些”等话语。
目前,法官吕某某因涉嫌猥亵当事人被停职,当地警方已于4月10日对该案正式行政立案。

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 图源:吕梁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
本该捍卫公道的场所,沦为侵害当事人的“密室”;本该公正无私的法官,变成利用职权的施暴者,真是讽刺。
作为法官,吕某某更应该熟知猥亵行为的法律后果,其知法犯法的行径,不仅严重侵犯当事人权益,更践踏法律尊严,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。
据受害人所述,其事发后第一时间向法院院长和驻院纪检监察负责人举报,但仅仅做了一次笔录之后就再无下文。若情况属实,7个多月的空白期,相关部门为何未启动调查?是推诿拖延,还是证据认定存在争议?为何直到媒体曝光,警方才启动立案程序?
此事件中,还有一个细节必须深究:吕某某在录音中提到“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的多些”,是否暗藏权力要挟?是否以案件判决结果为筹码徇私枉法?其过往经手案件的公平性如何保证?
录音里的言语胁迫、明确拒绝的回应,这些初步证据让吕某某因涉嫌猥亵当事人被停职。据法律人士分析,若后续查实行为人的强制手段、情节危害等达到强制猥亵罪的构成标准,该案件就可能转为刑事案件。也就是说,无论如何,吕某某都将为自己恶劣行为付出应有代价。
司法公信、程序正义容不得丝毫模糊。唯有公开调查细节、严查拖延失职行为、规范法官履职流程,才能抚平当事人创伤,重建公众对司法信任。
(黄河评论信箱:zghhpl@163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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